◎青蘭(森小主任)
晚上過十一點,孩子們都入睡了,但是,一天夜裡有三個孩子卻醒著,他們跨過一個熟睡的孩子的身體,拿走了那孩子收在枕邊的東西…
東西是為了歲末活動帶到學校的。這個星期孩子們特別帶來各種要在跳蚤巿場交換的物品,常常,這個孩子的舊東西,可能是另一個孩子的新鮮玩意。夜裡三個分別是一、二、三年級的孩子,就撐著不睡,那些「新玩意兒」太吸引人了,他們進了一間寢室,還進了幾間教室。

隔天早上,許多孩子都發現自己的東西被動過,也很氣憤是什麼人做了這些事?
上午第四堂課還沒有結束,孩子們追問到一個孩子,一群大孩子就等著那孩子下課,出了教室就追問他:「為什麼偷拿人家的東西?」
這孩子慌了、急了,跑回寢室緊鎖著門,另外兩個孩子聞了風聲,也躲回寢室,結果是一大夥人就在寢室外大聲喧鬧「東西還來」、「為什麼偷人家的東西」…

這態勢,老師們看到了,就得站到第一線囉!
三個老師很快地進到孩子的寢室裡,即時的處理可以避免產生誤解,以及,衍生過多的不必要的情緒。

一開始老師們和三個孩子說的是「知道別人為什麼對你們生氣嗎?」「他們覺得你們拿了他們的東西,有嗎?」還有,「要不要先拿出來還人家,不然別人很想衝進來要東西」…

三個孩子年紀都比較小,面對大家的指責當然會害怕、想要說謊、想要躲掉。一開始他們互相推諉,想把自己的責任縮小,放大別人的錯。這時,老師們和孩子談的是:「你們一定也覺得委屈,被這麼多人圍著會害怕,我們不知道昨天晚上發生了什麼事,但是,要不要先拿出東西來,我們再來談事情…」

這樣的語言,可以協助孩子們(拿東西的、被拿東西的),都可以暫時緩和情緒,回到真實發生了什麼事情的討論。
當場,一位老師負責幫忙拿紙筆,列一張清單,記下三個孩子說的,在哪裡拿了什麼東西;很快地,三個孩子都願意拿出所有的東西,由老師幫忙先還給物主。這個還東西的動作可以在第一時間化解孩子們的負向情緒

一般來說,好像事情就算處理好了,因為已經物歸原主了,但是,在森小免不了要再和孩子們一談再談。

談些什麼?一方面是拿東西的孩子的想法是什麼,還有,要協助他們有能力面對別人的情緒;另外,其他的孩子也會有各種想法及說法,所以,當天下午第一堂課,就請協助處理的這三位老師,進到各個年級的課堂上,利用大約十分鐘的時間,和孩子們再談談。
有幾個談的方向:
1. 就老師們知道的,三個孩子昨天晚上做了什麼?
2. 目前東西都歸還了,也問孩子們還有沒有東西不見了,沒有送回來?
3. 和孩子們談三個孩子目前會有的心情及感覺。

第三項比較特別,森小的老師們都知道要「給孩子犯錯的空間」,我們也希望森小的孩子能理解,人都會犯錯,當有人犯錯時,較合適的反應是什麼?所以,談話的要點除了說明事件,也要協助不讓情況發展成「三個孩子是眾人的箭靶」,要承受別人過多的情緒或不當的反應。
孩子們通常會有幾種反應,東西丟了的孩子情緒很大,很氣他們拿人家的東西,少不了責罵三個孩子;也有孩子沒有丟東西,但是,也要加入了責罵的行列;也有孩子會有點語帶威脅地說,要找機會拿這三個孩子的東西;當然,也有孩子就是靜靜地聽事情被處理的過程。
我們知道,這都只是一時的情緒,所以,還要和孩子細談幾個思考點:

1. 先請大家回想自己犯錯的經驗;這時,有孩子很肯定的說,「我就是不會偷啊,他偷了就要承擔被大家圍攻的後果,因為,做了就要負責啊!」
2. 這時,和孩子談的是:不只是拿人東西,也泛指犯錯的事。有一位老師談自己為什麼喜歡在森小工作,她說,因為在這兒犯了錯不會一直被指責,而是,大家會協助探究為什麼會犯這個錯、犯錯的人怎麼了?
3. 所以,再請孩子們想想,當自己犯錯時,會希望別人怎麼反應?
4. 有一位老師說自己的經驗,說小時候也曾經偷過東西,很擔心害怕,這是必然有的自然反應;也跟五、六年級的孩子說,他們的反應對低年級的孩子壓力有點大。
5. 另一位老師說:如果是你們犯了錯,老師們的談法,不會是興師問罪的口氣,因為有自然的擔心害怕就夠了,不需要再衍生出其它的恐懼。她跟孩子們解釋:不必要的恐懼不會讓人往好的方向走,反而會往不好的方向走,會想掩飾、會想說謊、會想逃避。說的是,做錯了事,去面對就好了。

後面的這個想法,發揮了比較大的作用,孩子們可以冷靜地回到較理性的狀況下思考,而不是氣憤或責怪。這樣,老師們也可以得到一個再跟三個當事人談的空間,因為,最後大家都願意收束各自的情緒,讓三個孩子有彌補、改過的機會

三個孩子中有一位後來說,他以後不會「A」人家的東西了;他補充說,萬一忍不住A了,也要誠實地還給人家。問他,為什麼要這樣做?他說,不然心裡會很難過、不舒服。

好了,這就是這孩子自己體驗出來的「教訓」了,他真實地感受到外來的壓力,以及自己內在裡的不舒坦,那個佔有東西的快樂,很短暫就被恐懼取代了。

在這樣的事件裡,我們刻意不給孩子過多的道德訓誡,反而是強調,要給犯錯的人理解自己的錯的機會,要讓孩子知道他有機會回頭。
特別是年紀較小的孩子,他們還處在較自我中心的狀態,對於社會的道德規範會有認知上的落差,所以,對三個孩子最好的協助是,讓他們更能理解、感受所有權和尊重別人的概念。這是在教學中森小的老師和孩子的語言互動,一直會特別發展的方向。

所以,整個談話的過程,不會有「小偷」這樣的字眼,也不會有「小漢偷挽瓠,大漢偷牽牛」這一類絕對的道德評斷;一談再談的師生之間的對話,會包括:人的物慾我們所處的刺激消費的社會、如何在下一次誘惑出現時控制自己的佔有慾…。
我們不怕孩子們犯錯,只怕犯了錯的孩子沒有準備好面對的能力;犯了錯,只要有勇氣面對,就有了改過的機會!

註:原文刊載於人本教育札記225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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