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◎陳雅萍
Q:
人本的朋友們,大家好:
我的女兒六歲了,我和她約定好,每天放學回家要把鞋子歸位、整理書包,再洗洗手,然而她回家後不是鞋子脫了沒放回鞋櫃就開始拿書包裡的東西,就是東西從書包拿出來放一地沒歸位,又轉身做其他的事。

我試過協助孩子記住處理事情的順序,讓她自己畫下來,貼在門上供查看;也試著不干涉她,讓她用自己的步調去進行,請她再自行核對工作事項表,我再以口頭提醒她未完成的部份。一開始,她興緻高昂地「照表操課」,但約一週後,她又全忘了,東西收很久,且丟三落四,甚至沒完成就去和妹妹玩,變成必須我一個口令她一個動作。我認為這都是孩子能力範圍內的事,也讓孩子可以自主,但為什麼好好講都沒有用,總要口氣嚴厲起來用命令才有用?

 

A:
親愛的媽媽:

「有個凡事可以自動自發做好的孩子,是每位爸媽的夢想…還好,這終究只是夢想,所以爸媽才能夠免於被孩子炒魷魚的擔心。」這雖然只是笑話,卻精準地點出爸媽們好像只能在這些「叮嚀」、「管教」、「提醒」中,找到自己作為父母的價值,拿掉這些,好像就什麼都不是了。父母對孩子的叮嚀、管教、提醒,本是人之常情,但我們可以用更貼近孩子需求的方式呈現。

您用的方法的確是在尊重孩子,乍看起來也很對:先講好作法↓讓孩子參與計劃的訂定↓讓孩子試著自己執行↓媽媽協助確認與提醒。就因為這一切看來很對,媽媽後來的生氣也就「理所當然」囉?其實,這樣的方式對大人比較合適,孩子由於發展尚未完全成熟,還需要多一點的細緻照顧。讓我們試著重新來過一次:


一、先想清楚我們想要孩子做到什麼?一次只要求一件事。

「放學回家要把鞋子歸位、整理書包後洗手」包含了三項要求:「鞋子歸位」、「整理書包」、「洗手」。大人看來好像只是連貫起來的動作,但對孩子來說,他是被一口氣要求做好三件事,我們最好一次選定一件事,讓孩子試著去完成,不但目標明確,也較容易累積孩子的成功經驗。這裡就先以「鞋子歸位」來談。


二、目標導向不是孩子的模式,要先幫助孩子找到動機,在過程中發現樂趣。

所謂的自動自發,應該是讓孩子有個正面的動機想去做某件事,這可能基於孩子自己的需求,或是孩子覺得做這件事是很愉快、有樂趣的,而不是怕爸媽的嘮叨,更不是出於恐懼。

我們先來看看,「鞋子歸位」這件事是出於媽媽的需求,還是孩子的需求?鞋子歸位的好處是:整齊、要再穿鞋時較方便,以一個六歲的孩子來說,如果他對於穿鞋時要花一點時間找另一隻鞋並不感到困擾,那這件事恐怕就是媽媽對「整齊」或者「不想很麻煩地幫孩子找鞋」的需求了。

雖然如此,媽媽還是可以想辦法讓「鞋子歸位」這件事做起來是開心的。六歲的孩子很容易兜,例如,媽媽可以先問問孩子想不想幫鞋子找個專屬的家?帶孩子設計一個她的鞋子的家,請無論如何都要尊重孩子的創意,儘管媽媽認為是極不順眼的東西,只要沒有什麼傷害性的後果,就不要干涉,它可以是一個有花邊的盒子、鞋子掛上去就有小燈會亮的子、一個小床等,請千萬記住,這是孩子的需求。

如果孩子對於設計鞋子的家不感興趣,那就跟孩子說清楚,鞋子不放好會讓家裡亂亂的,也會影響家人的進出,請孩子協助想個方法讓鞋子的亂不要影響到家人,例如,鞋子不一定得再放回鞋櫃裡(又要開鞋櫃、又要擺好、又要關鞋櫃…孩子覺得太麻煩了),或許就放個鞋盒在旁邊,請孩子將鞋子丟在裡頭便是。

 

無論孩子想不想將鞋子歸位,都先讓孩子自己想辦法解決這件事帶來的困擾,雙方再互相協調出一個合適的方案。提醒爸爸媽媽,這樣的「協商」過程不是「讓步」,如果解讀為「讓步」,就不免心有委屈,其實,這種方式反而讓孩子有機會練習如何與人「合作」,而不只是聽任人家擺佈。當然,在這過程中一定要時時肯定孩子的進步,並具體讚美,孩子很需要以一些成功的經驗為基礎,來建構自己的能力感。

爸媽都希望孩子從小就養成好的習慣,只要孩子「生理」上的能力夠,就開始訓練他們,但很多事情往往不是孩子生理上有沒有能力做的問題,而是必須讓他們「心理」上了解做這件事的意義(大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?)如果爸媽一時沒辦法引導孩子找到意義,寧可先將做這件事的時程往後延,也不要因為急於一時,而弄壞了親子關係。

讓我們試著開始充分地尊重孩子的意願、方式與能力,孩子會從這樣的經驗裡感受到被信任,也開始學著信任爸媽,這份信任關係,才是爸媽應該花力氣經營的,也才是父母價值的所在!

 

人本教育基金會敬上

 

◎本文出自《人本教育札記》248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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