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秋季師培 11/1課程【森林小學提供的教育】課堂補充講義(課堂上會再印給大家,就先貼上來讓想先看看的人先看囉)
文◎林青蘭/森林小學主任
在森小,大人是絕對不能打小孩的,我們認為「動手打人」可以透過理性控制,而且,應該要發展出「避免自己失控」的方法。好在,老師們在理性的認知上是「反體罰」的,而在行動的實踐上,也一直在摸索、建立,更好的師生互動的方式。

事實上,森小創校以來,從來沒有發生過老師打小孩的事;但是,孩子們之間會有「情緒無法控制」、「真的不知道要怎麼辦了」、「是對方先動手的啊!」等等原因,而動手了。

怎麼辦呢?

一方面,我們在課程中或生活談話裏,和孩子們談「打人和不打人」的差別、鼓勵發展理性的可貴,以及,讓孩子們感受「疼惜生命」的美好;另一方面,當孩子們彼此之間有衝突時,老師的處理過程就很重要了,這是讓孩子表達自己、了解別人,也學習著如何調整自己的過程。

不過,孩子畢竟是「還在學習中的人」,有時,情緒一來實在一發不可收拾;還有時,孩子也會有放棄理性、動手比較痛快了事的投機。

怎麼辦?「打人一次,回家一天」就成為這學期森小的一項生活規範。

這一天,幾個中年級的孩子就氣憤地到我的辦公室,說:「筱云和千儀打人,要回家一天。」

找來相關的幾個人,共六位,兩位,是六年級的大女生,也就是孩子們指稱的「打人而且應該回家的人」。

我是一個不在「事發」現場的人,一開始還是由孩子們說,究竟發生了什麼事?

四個中年級孩子,在兩位大女生還未到辦公室前急著要說明事件,模樣像是要審判後來的這兩位「打人的人」。不過,大女生來了,四個孩子卻都噤聲、不發一語,甚至,有的還垂著頭。

我說:「怎麼了,不是說她們兩個打人了?」

四個中的陳偉說:「對,她們要回家一天。」
筱云、千儀反問:「我們哪有打人?!」

陳偉說:「有,(指著筱云)妳剛剛把我推到牆壁,而且限制我的自由。」

筱云說:「你打人不用道歉的哦!」…

孩子們一來一往,誰打誰並不清楚,聽得我有點迷糊了。請孩子暫緩指責的語言,先一起回溯一下事情的過程。

原來,筱云說的「你打人不用道歉的哦!」,指的不是真的打了人,而是打了狗。

真正的苦主,是剛來到森小兩個星期的一隻秀氣的中小型狗,孩子們為牠取名為「梅花鹿」。

初來乍到的梅花鹿因為畏懼森小的大狗們,經常趁機躲進孩子們的寢室,有幾回,甚至在孩子們的寢室大小便。這幾位四年級的孩子身受其害,因此,起哄要「教訓」梅花鹿。

不過,中高年級的孩子們聽聞有人欺負狗,一大落人就來制止,其中,筱云和千儀特別站出來要和他們談事理。

談的過程,千儀「腳踢沙子」的動作,他們的解讀是「用沙丟我們」;而筱云擋住陳偉的去路,因為筱云認為「打了狗什麼都不說、什麼都不做,很不應該」;陳偉說的卻是:「你們一大群人那麼多,我會害怕說錯了什麼又會被責備啊!」,所以,他想要趕快離開現場,「有什麼事以後再說」。
事件的過程漸漸地浮現出來,我讓孩子們再談談筱云和千儀的動作,孩子們同意,那並不是一般談的「打人」。那麼,就沒有「回家」的處理了。反而是,四個孩子中的力謙,在回溯事件時說「用球丟梅花鹿」,因此,要安排「回家一天」。

這時,四個孩子還是有不愉快,他們說:「那,梅花鹿為什麼可以亂大小便!」

千儀說:「牠是狗耶,你要教牠啊!」

陳偉:「又講不聽!」

千儀:「你們自己房門不關好啊,那也不能用打的啊!」

陳偉:「為什麼不能?!」

千儀急了,拔尖了聲:「人都不能打了,更何況是狗!」

這話有些奧妙,通常人們會說「不能打人,但是,打狗可以」,原因是「無法跟狗講道理」。好像,千儀把話說反了。在場的幾個人一時不明白,我請千儀解釋一下。

芊儀說:「人說的話,人可以懂,都不可以打人了;狗本來就聽不懂人的話,當然就更不可以打牠了!你打牠,牠怎麼知道你是什麼意思?!」

談到這兒,我問四個孩子:「明白千儀的意思嗎?」,四個都點頭。
最後,再問四個孩子:「同意千儀和筱云說的,你們『欺負』狗嗎?」,四個都點頭。

「那麼,」我再問:「要不要自己說說,因為欺負梅花鹿,你自己想做些什麼?」

力謙說:「我要回家一天,因為我用球打梅花鹿。」,這是清楚的,在追溯事件時力謙就說了,而在森小,打狗和打人的處理是一樣的。

陳偉說:「我也要回家一天。」

在場的人都有點吃驚,因為,一路說事件的過程,並沒有什麼特別的狀況必須請陳偉回家。我並不知道、筱云千儀也不知道。陳偉自己卻知道,他說:「我有用棍子打梅花鹿的屁股,還用腳踢牠!」

「好,那就安排回家一天。」我說,陳偉也點頭。

另外,世淵和瑞祥都說會用自己的方式去跟梅花鹿道歉。事理談到這兒,算是有一個了結了,孩子們的情緒都平緩了,也離開了我的辦公室。

不過,五分鐘之後,世淵再回到我的辦公室,說:「我覺得我應該回家一天。」

問他:「為什麼?」

世淵說:「因為,我用球硬塞在梅花鹿的身體下面,我覺得有強迫牠,我也應該回家一天。」

我說:「我不知道事情的經過,這要由你自己來判斷。不過,你很厲害,你不說其實沒有人知道,你卻可以自己來說。」

世淵原本是來認錯的,卻好像得到了我的讚美,有點靦腆地說:「我想,我還是應該回家一天。」,好,就由我來向爸媽說明。

然後,又過了五分鐘,瑞祥來了,他面帶憂愁說:「我想,我也應該回家一天。」問他為什麼?瑞祥說:「因為我有抓著梅花鹿的脖子一直搖…」…

結果是一開始被指稱要回家的,和後來真正要回家的全然不同。關於這一點,孩子並不在意,他們在意的是理清事明。至於,「打人一次,回家一天」是協助孩子換一個空間思想自己的行為,當下一次,可能要動手打人(或打狗)前,讓他們有所踟躕,而形成自我約束的力量。

孩子們都離開了,我這個完完全全的「局外人」,坐在斗大的辦公室裡,想著六個孩子:可以路見不平拔刀相助、可以談事理、可以誠實地面對自己做過的事。覺得孩子們真的是可愛極了!

備註:原文出自於人本教育札記198期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ef198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