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,當我站在銜接營的國文課堂裡,心中總有點不踏實。我們籌辦銜接營,當然準備了許多材料,要與孩子分享;但孩子百百種,他們所面對的「銜接」難題似乎也該各自不同,我們要怎麼確定已經備好的材料,能不能接住孩子的困難?
- 8月 24 週四 201717:44
文言文,大不幸!?
每年,當我站在銜接營的國文課堂裡,心中總有點不踏實。我們籌辦銜接營,當然準備了許多材料,要與孩子分享;但孩子百百種,他們所面對的「銜接」難題似乎也該各自不同,我們要怎麼確定已經備好的材料,能不能接住孩子的困難?
- 2月 23 週四 201714:27
【讀小說.談心理】這一半.那一半。
◎鄭谷苑 《分成兩半的子爵》(時報出版)是義大利作家—卡爾維諾小說三部曲《我們的祖先》的第一部。
卡爾維諾的故事常常很誇張,但有說服力。
- 2月 20 週一 201717:19
〈賣油翁〉這一課可以怎麼教?
◎ 史英
〈賣油翁〉實在是很精采的小品文章,歐陽修竟然能用那麼少的字,傳達那麼多東西,實在令人驚奇。不過,更令人驚奇的是,各個版本的教科書,竟一無例外地都認為主旨是「熟能生巧」,頂多再加上「不可自矜」;但任何正常人看了 (參見所附原文),不都覺得這是平民百姓對達官貴人的「打臉文」嗎?重點應該是在突顯庶民智慧,或人的普遍價值,怎麼會變成「教訓文」呢?(〈賣油翁〉原文請見文末)
〈賣油翁〉實在是很精采的小品文章,歐陽修竟然能用那麼少的字,傳達那麼多東西,實在令人驚奇。不過,更令人驚奇的是,各個版本的教科書,竟一無例外地都認為主旨是「熟能生巧」,頂多再加上「不可自矜」;但任何正常人看了 (參見所附原文),不都覺得這是平民百姓對達官貴人的「打臉文」嗎?重點應該是在突顯庶民智慧,或人的普遍價值,怎麼會變成「教訓文」呢?(〈賣油翁〉原文請見文末)
- 1月 17 週二 201710:17
【國文想想】是逃避、還是追求? --重新解讀「桃花源記」,兼論體制外教育
◎ 史英一個偶然的機會裡,有幸和一些追求「體制外教育」的朋友相聚;會中既有對話,亦有機峰,隨性談去,卻意外地又牽扯出一課國文的教學。我心想,最近不知是怎地,竟被國文上了身。
- 10月 13 週四 201616:24
【親子之間】兩個都要愛夠
文◎謝淑美/人本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兼森林小學生活主任
- 3月 31 週四 201610:35
TO BE OR NOT TO BE 成為一個人的抉擇

【TO BE OR NOT TO BE 成為一個人的抉擇】
陳妙嫻◎ 人本義工
- 11月 05 週二 201311:08
如何看待犯錯的孩子
講師◎李茂生教授∕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教授
整理◎翁婉玲 對於犯錯的孩子,很多所謂的「專業人士」在談輔導技術時,都是說:要深入孩子的心,要把自己當作他,將心比心、體會到他內心的苦楚;但我覺得這事實上很難做到。將心比心是什麼呢?捫心自問,我們真的能夠完全暸解別人心裡在想些什麼嗎?我們是不是很習慣刻意去營造一個看起來很美滿的人際關係,其實心裡面常常不是這麼想? 我們無法、也不需要用很專業的知識來探索小孩的內心。當你嘗試這樣做時,常常只是透過人際關係上的上位地位,把你心中的想法、慾望,全部壓到對方身上。通常這些慾望會成為獨斷地判斷小孩是否犯錯的標準,而壓力則是成為小孩犯錯的根本原因。 所以與其信賴專業,不如信賴自己的本能。如果真的能面對自己,瞭解自己,瞭解你的小孩;不需要等到小孩已經到達違法而被送到法院的階段,就可以在更前面一個階段,修復彼此之間的關係。 我們一定要先承認,有人際關係就會有上下關係,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;就像法律說,正義與公平是我們追求的目標,這句話背後隱含的意思其實是說,正義與公平是不存在的。如果我們跟小孩說:「爸爸和你坐下來推心置腹談一談,我跟你是平等的。」他們一定會覺得:「你又在假仙,到時候又要扣我的零用錢。」 在上位的人如果沒有做好該做的事,又以為可以瞭解對方的內心,把自己的理想不斷壓到對方身上,總有一天孩子會喘不過氣來,會想脫離。 不同世代的鴻溝
整理◎翁婉玲 對於犯錯的孩子,很多所謂的「專業人士」在談輔導技術時,都是說:要深入孩子的心,要把自己當作他,將心比心、體會到他內心的苦楚;但我覺得這事實上很難做到。將心比心是什麼呢?捫心自問,我們真的能夠完全暸解別人心裡在想些什麼嗎?我們是不是很習慣刻意去營造一個看起來很美滿的人際關係,其實心裡面常常不是這麼想? 我們無法、也不需要用很專業的知識來探索小孩的內心。當你嘗試這樣做時,常常只是透過人際關係上的上位地位,把你心中的想法、慾望,全部壓到對方身上。通常這些慾望會成為獨斷地判斷小孩是否犯錯的標準,而壓力則是成為小孩犯錯的根本原因。 所以與其信賴專業,不如信賴自己的本能。如果真的能面對自己,瞭解自己,瞭解你的小孩;不需要等到小孩已經到達違法而被送到法院的階段,就可以在更前面一個階段,修復彼此之間的關係。 我們一定要先承認,有人際關係就會有上下關係,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;就像法律說,正義與公平是我們追求的目標,這句話背後隱含的意思其實是說,正義與公平是不存在的。如果我們跟小孩說:「爸爸和你坐下來推心置腹談一談,我跟你是平等的。」他們一定會覺得:「你又在假仙,到時候又要扣我的零用錢。」 在上位的人如果沒有做好該做的事,又以為可以瞭解對方的內心,把自己的理想不斷壓到對方身上,總有一天孩子會喘不過氣來,會想脫離。 不同世代的鴻溝
- 11月 05 週二 201310:58
青少年需要怎樣的法律環境/李茂生
講者:李茂生(台大法律學系教授)
文字整理:傅伯寧(人本教育基金會工作人員)
日期: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
對象:「活水工程青少年義工」培訓課程學員
當一個人有地位使用法律時,法律會基於這個地位而被解釋,所以當一個自大的人在使用法律時,那法律就會變得非常恐怖。以往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這樣子的法律,它沒有辦法限制使用者的支配意圖。 如果我們一直在系統(道德、法律、少年事件處理法)裡面打轉,我們將會看不清楚什麼是正、什麼是負。如果你認為犯法的就是錯的,合法的就是對的,那麼你永遠不能理解為什麼他是犯法的,為什麼我是合法的。現在我們要做的,是站到外面來做為第三者,看看什麼是正、什麼是負。你為什麼會是正?因為你把別人踩在腳下。理解這一點,才有可能去容納這些負面的現象。
文字整理:傅伯寧(人本教育基金會工作人員)
日期: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
對象:「活水工程青少年義工」培訓課程學員
當一個人有地位使用法律時,法律會基於這個地位而被解釋,所以當一個自大的人在使用法律時,那法律就會變得非常恐怖。以往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就是這樣子的法律,它沒有辦法限制使用者的支配意圖。 如果我們一直在系統(道德、法律、少年事件處理法)裡面打轉,我們將會看不清楚什麼是正、什麼是負。如果你認為犯法的就是錯的,合法的就是對的,那麼你永遠不能理解為什麼他是犯法的,為什麼我是合法的。現在我們要做的,是站到外面來做為第三者,看看什麼是正、什麼是負。你為什麼會是正?因為你把別人踩在腳下。理解這一點,才有可能去容納這些負面的現象。
- 9月 30 週一 201315:58
師培體系必須有感
- 9月 06 週四 201210:43
成績無關賞罰,學習方為己任。
◎吳麗芬(人本教育基金會數學想想國總監) 七月帶梯隊時,和幾個四、五年級的孩子聊天,他們感嘆營隊時光飛逝,有人說他接下來就要去補習了。但,暑假才剛開始耶!而且現在補習,等到開學不會忘光了嗎?孩子們說:「補習班會考試啊!考不好會處罰,考得好,爸媽還有獎品。」 接下來,大家七嘴八舌談論考幾分會有什麼獎賞,有與分數對價的賞金,也有玩具禮品;至於考不好時的處罰,除了打罵之外,也有扣零用錢。我問:「如果沒有那些獎品或處罰,你們還會認真學習嗎?」孩子們一時愕然,一會兒有人支支吾吾地說:「應該不大會吧!」我問:「你們不覺得學會一件本來不知道的事情很有趣嗎?」一個孩子說:「上課那些都很無聊,我是為了不要被處罰才唸的。」營隊時光如此寶貴,實在應該多聊聊令人開心的事,煞風景的話題就此打住! 然而,那些對話引發的感慨卻沒完沒了,我想起一位認識的家長,他甚至非常認真的制定賞罰條例,孩子做哪些事會得到獎勵、做哪些事會得到處罰,寫得清清楚楚,其中當然包括成績表現在內,我還記得他是反對用打罵逼出成績的,他有切身之痛,知道那都是「假的」,所以他的賞罰政策多為物質與金錢誘因,比起棍子,改用「胡蘿蔔」不能不說是一種進步!只是,效果到底怎樣呢?或許,營隊的孩子們已經給了答案。 「讀書是自己的事」,這話我們從小耳熟能詳,但大多數人在大多數時候都是被逼著讀書,我們早也知之甚詳;被逼著讀書最好的結果,可能也不過是造就一群「相信有考試壓力才會進取」的人,而最糟的結果,卻是在一代又一代的人身上製造學習挫敗,使他們相信自己「不是讀書的料」。 無論哪一種結果,讀書都不再是自己的事,人生好像是為了逃避處罰或爭取獎勵而存在似的,受罰或受獎成了人衡量自己價值的標誌。我不相信多數家長不了解這一點,但之所以還是繼續賞罰政策,恐怕是因為不相信孩子能自我負責的學習吧!如果我們承認這個原因,正好顯示我們自己就是過去不被信任下的犧牲者,如今無法斬斷輪迴的正在犧牲孩子品嚐學習樂趣、自我負責的機會。 其實,人性是希望自己表現得好,人做任何事也都有自然的後果要承擔,例如考試考不好會難受、發現自己粗心會扼腕、說謊會緊張害怕…這些自然的後果就是孩子學習自我負責的開端,我們得保持讓孩子擁有那些犯錯後的心情,設法幫助他面對以及修補那些不好的情緒,這是孩子最重要的自我學習;一旦獎懲介入,那些自然的後果就被我們製造的人為的後果取代了,孩子當然失去對自己負責的機會而變成只要對大人負責,大人也無形中阻斷了孩子的學習機會,卻還不停為孩子的主動學習問題傷神,這簡直是一場大人與孩子之間理不清的糊塗仗! 想要孩子保有終生的學習胃口,我想得先放棄獎懲吧! ◎本文出自〈人本教育札記〉278期